进一步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切实保障居民住宅消防安全,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纳入新建住宅项目消防设施建设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对于尚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新建高层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完善消防设计方案,将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纳入新建高层住宅项目消防设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变更、审查等手续,且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前完成有关设备安装调试。同时,建设单位应做出相应承诺,提交相应《承诺书》。
对于消防验收项目及消防验收备案抽中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把关;对于消防验收备案未抽中项目,后续将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将抄送消防救援部门。
对于其他新建住宅项目,鼓励将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纳入消防设计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变更、审查等手续。
来源 |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编辑: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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